配合环保局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涉气工业企业,必须停产整治。7月16-26日,会同环保局对中心城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大的火电、钢铁、水泥、玻璃、化工、建材、造纸、印染、食品等行业企业(名单另行通知),限制会议期间的生产负荷,确保会议期间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低于正常工况的50%(全市所有燃煤电厂必须使用含硫量低于0.5%的低硫优质燃煤,其中国电金堂电厂生产负荷降低40%)。
7月16-26日期间,当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滑动平均值超过90时,进一步扩大工业企业(名单另行通知)限制生产范围,其生产能力及污染物单位排放量的削减率不得低50%,纳入省、成都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的企业(名单另行通知),具备条件关停的,于7月15日前必须关停,暂时不具备关停条件的企业,7月16-26日,一律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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