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高铁时不可以携带刀具。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旅客不可携带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除了刀具,铁路旅客进站乘车还禁止和限制携带:
1、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物品、仿制品。
2、爆炸物品类: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等弹药;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火制品;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4、氢气、甲烷、乙烷、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
不能携带菜刀坐高铁。
坐高铁禁止携带的物品
禁止携带枪支、弹药、警械、管制刀具、自行车、民用爆炸物品(鞭炮、发令纸、雷管、炸药)、剧毒物品、强磁物品、放射性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如香蕉水、汽油、煤油等)、宠物、活禽及榴莲等有异味的物品。
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携带者,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其中管制刀具有:匕首、三棱刀、带有起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除了上述管制刀具以外,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等也禁止带上火车。对非法携带进入公共场所的,处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或10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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