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签了,但是没有放款。那这合同生效吗??

如题所述

贷款合同签了没有下款,合同生效吗


贷款合同签了没有下款,合同也是生效的。贷款合同不以实际发放借款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只要合同签订的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话,合同自然是生效的,也无须备案或者其他的审批环节。放款只是合同履行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贷款合同签过字了,但是钱没到账,合同生效吗


贷款合同签过字了,但是钱没到账,合同生效。贷款合同签了,但是没有放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是出借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出借的义务,当事人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
贷款合同签了,但是没有放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是出借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出借的义务,当事人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首先先看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违约责任,即如果对方到期不还钱如何处理,如果有约定,可以先按合同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经催告后对方还不还钱,那么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约定还款和利息,诉讼费可以要求由败诉方承担。就借贷双方双方而言,满足条件的,是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索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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