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能。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也不是合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支机构是指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