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利润100-300万企业所得税

如题所述

2022年3月1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划重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税
      100万-300万部分按照5%征收所得税。
      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划重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按照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明细如下: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发布的12号公告,目前针对小型微利企
      业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内实际减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期到2022年12月31日结束,2022年底13号公告的优惠期到2024年12月31日结束。两者之间优惠期存在差异。
      结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发布的10号公告的规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将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也纳入了“六税两费”减半的优惠范围,因此,按照当前对小型微利企业这样的支持力度,我们有理由相信,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按的纳税的优惠非常有可能延续到2024年12月31日(也不排除今年到期后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
      例1:1家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税为100万(假定利润也为10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万,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如果将剩余的万元(进行分红,个人所得税为万元(股东实际到手所得78万元,综合税负22%((例
      2:1家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税为300万(假定利润也为30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万(100*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如果将剩余的万元(进行分红,个人所得税为万元(股东实际到手所得230万元(综合税负例
      3:年薪100万元的工资收入,仅考虑年6万元的起征点,不考虑专项扣除以及专项附加扣除情况下,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为万元(94*35%综合税负为例
      4:年薪300万元的工资收入,仅考虑年6万元的起征点,不考虑专项扣除以及专项附加扣除情况下,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为万元(294*45%综合税负为简表如下:

      因此,对于很多想给高收入人才进行节税的公司(非上市公司更好操作),可以通过股权激励,让核心员工或者优秀人才成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股东,其所得可以通过取得小型微利企业的分红收入,合理合法控制税收负担。
      特别提醒,由于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务优惠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因此小微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的税务规范需加强,谨慎处理好各类税务问题,提前做好税务筹划,防范税务风险,同时也欢迎讨论和交流。
      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网址 src="https://pics7.baidu.com/feed/35a85edf8db1cb13be51ee6d6ef4584492584b3b.png@f_auto?token=bfcff6435ca169c50715a1bd32a87a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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