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经营性用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5
问题一:经营性土地指的是哪些土地,有哪几种供地方式 经营性土地,是指土地用途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质的国有土地。有以下几种供地方式:
招标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问题二:什么叫经营性建设用地 经营性用地一般是指经营性项目的用地,按照现行的政策,经营性项目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经营性项目一般指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项目。
广义是指一切经营活动的用地。按法律要求和中央纪委要求实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中的经营性用地是特指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用地。经营性用地具备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条件。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根据现行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

问题三:经营性土地指的是哪些土地?有哪几种供地方式? 经营性土地,是指土地用途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质的国有土地。经营性土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供地。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问题四:什么是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算吗? 经营性用地一般是指经营性项目的用地,按照现行的政策,经营性项目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经营性项目一般指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项目。
目前,有不少地方工业用地的功让也采用了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但工业用地还不算经营性用地。

问题五:经营性用地与商业用地有何区别 经营性用地指的是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这类用地.
商业用地包括: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 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经营性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经营性用地的其中一部分.

问题六:经营性用地的介绍 经营性用地一般是指经营性项目的用地,按照现行的政策,经营性项目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问题七:土地使用权经营性用地与非经营性用地有什么区别?望高手予以解答~! 知道啥福经营性用地就知道经营性用地是啥了,经营性用地包括旅游、商业、办公、娱乐、商品房用地,多采用招拍挂形式出让,非经营性用地则是教育、医疗等划拨土地,有些地方工业用地也采用招拍挂形式,但工业用地也是非经营性用地

问题八:国有经营性用地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 *** 职能,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改善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以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北京市人民 *** 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4号)、《北京市人民 *** 批转市编办等部门关于改革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现就本市范围内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等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自2002年7月1日起,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利用国有土地进行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及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停止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锭出让手续。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须进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  二、自2002年7月1日起,凡用于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新征土地,用于经营性开发的,由市或区、县人民 *** 统一征地后,纳入市人民 *** 土地储备,通过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二)原划拨土地使用者需转让其划拨土地使用权或改变用地性质用于经营性开发的,须进入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三)凡进入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的土地,由市土地交易市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  (四)经营性项目用地投资者需要使用土地的,须在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挂牌、招标或拍卖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五)下列情况经市 *** 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1、绿化隔离带项目、小城镇建设项目、危旧房改造项目以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中的经营性项目用地,因和其他非经营性项目确实不可分割,而不能进入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的。  2、属于规划为高科技、工业用途的经营性项目用地确需协议出让的。  3、市 *** 批准的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  三、对在2002年6月30日前,已经取得市计划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复和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意见书或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规划用地许可证,但尚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经营性项目用地,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项目用地处于土地储备重点范围内,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部门)审核确需收购的,由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实施收购。  (二)项目用地构成土地闲置的,按《北京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市 *** 2001年第83号令)规定办理。  (三)项目用地属于存量国有划拨土地,市国土房管部门已经正式受理且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以按原有程序办理土地协议出让手续;虽未经正式受理,但已经取得市计划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复和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或规划用地许可证且都在有效期内的,可在2002年10月31日以前备齐有关资料到市国土房管部门进行登记,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以按原有程序办理土地协议出让手续。除上述情况外的,须进入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四)项目用地属于新征土地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1、已经取得市 *** 的征地批文或者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已经正式受理征用土地申请,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并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以按照原有程序办理土地协议出让手续。  2、对未经市国土房管部门正式受理征用土地申请,......>>

问题九:什么是六类用地 指的是用于旅游、商业、娱乐、金融、服务业以及商品房等六类经营性项目用途的储备用地

问题十:什么叫经营性建设用地 经营性用地一般是指经营性项目的用地,按照现行的政策,经营性项目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经营性项目一般指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项目。
广义是指一切经营活动的用地。按法律要求和中央纪委要求实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中的经营性用地是特指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用地。经营性用地具备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条件。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根据现行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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