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安置房,已入住四十多天,今天收到物业通知说我使用的房子不属于个人,叫我搬走,请问怎么处理?

我于2015年6月1日租住一套安置房,之前房子房东没有使用,我住进后房东才将热水器、烟机、床衣柜之类的安装好,现在住了四十多天今天收到物业公司通知说我使用的住房属于空置房没有进行安置属于国有资产,现在要对房屋进行安置,叫我限期搬出去,之前租住的时候房东给了我们电卡、气卡、房屋钥匙,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这个事找房东啊,
他没有取得产权,房子根本就不属于他,为什么转租给你。

让房东去协调这些事。追问

那他怎么会有钥匙呢?

追答

这里肯定有猫腻呗。没准房东认识开发商某人拿钥匙

追问

他大爷的,现在给房东打电话不接,他也不关机,如果物业来强制收房,我可不可以报警?

追答

你最好先报警,我看房东可能跑路了,他租给你的房有可能是诈骗,你赶紧报案吧

追问

他住在我们小区的,之前还看到过他

追答

反正你这个事看着不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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