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除名,辞退,自动离职从支付工资上怎样区分

开除,除名,辞退,自动离职从支付工资上怎样区分?个人认为除名及自动离职的人员是不予结算工资,但后续又因什么理由来向工资讨债,如公司不支付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不否站的住脚?

1、无论是自动离职、辞退只要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工资必须支付(如果是辞退还需支付补偿金);2、在第一条的基础上,公司不支付工资,这肯定是违反劳动合同法;3、不支付工资的前提是员工造成公司损失,如果在这个前提下公司不仅不需要支付工资,且还需要员工赔偿(赔偿金需含员工工资);4、自动离职与辞退不是体现在要不要支付工资的问题上,而是在于是否可以招回的问题。假如自动离职的员工有能力,且是因为某些原因而离职的,像这种员工我们就可以考虑让其再回公司工作。而对于辞退员工则不做这方面的考虑。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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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30

  劳动者被开除,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用人单位都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

 

  开除、除名、辞退,在劳动法中都是不规范用词,标准的表述应该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比如自动离职导致生产性停工等。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该劳动者要求该劳动者造成的损失。直接克扣工资是违法的。

第2个回答  2014-04-29
有木有高手出来解答下:公司辞退员工会支付员工几个月的工资?员工自动辞职的公司又是怎样计算工资的? 查看原帖>>
第3个回答  2014-04-29
新劳动合同法下没有 开除,除名,辞退,自动离职这些区分了吧?统称为解除劳动关系。nyrc45yct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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