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5-10-15
反渎职侵权局职责:通过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侦查,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控制渎职侵权犯罪。
一、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反渎职侵权局负责立案侦查以下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包括: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2.刑法分则第九章和《刑法修正案(四)》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3.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二、侦查办案程序
(一)立案:1.受案。检察机关举报中心接受的和反渎职侵权部门发现的案件线索。2.初查。反渎职侵权局审查后,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3.立案。反渎职侵权局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报请检察长批准,重大、复杂或疑难案件,经检察长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批准,展开立案侦查。
(二)侦查:反渎职侵权局依法采取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作出通缉决定等侦查措施,运用拘传、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对其侦查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提出侦查终结报告。
三、渎职侵权犯罪预防
反渎职侵权局结合办案,深入研究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原因、特点和形成规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渎职侵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