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0-16
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中,学生要进行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由于体育运动需要各种各样的身体动作并有大量的身体接触,具有对抗性强和竞争激烈的特点,难免会发生一些伤害事故。有的是可以预见到,能够避免的;有的则是无法预见,不能避免的意外事故。一旦发生这些伤害事故,现在较多的家长就认为,学生是在学校受伤的,应该由学校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由于家长的法律意识增强,家长起诉学校,与学校对簿公堂的也较为多见。但是,如何判断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学生本人是否应负责任?家长应承担多少责任?如属意外事故,又应如何确定责任?一旦对这些伤害事故的责任的认定和处理不当,不利于保护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易使学生、家长与学校的矛盾激化,从而影响学校正常体育课教学秩序,伤害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的学校为了“安全”起见,取消了体育课上技术性较强的教学内容,甚至取消课外体育活动或者禁止学生在校内踢足球等等。这种过度的“保护”,显然不利于学生成长,与学校推行素质教育目标相悖。为了保证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本文运用我国民法及相关法律,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和探讨学校依法治校、体育教师依法从教及用法律维护学生和自身合法权益提出了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