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损失是否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如题所述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1、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3、营运损失不属于直接损失,因此,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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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案例:孙先生为自己的车投保了交强险。某日,孙先生在驾驶过程中因观察不周与李先生驾驶的出租车发生追尾。经交警认定,孙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本次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情况,仅两车受损。出租车李先生修完车辆后与孙先生协商解决,李先生要求孙先生赔偿其车辆损失以及因这次修车3天所发生的营运损失。孙先生认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中有误工费一项,认为此营运损失应当与其性质相同,就答应了李先生的要求。在赔偿完李先生后,孙先生到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索赔,保险公司对出租车李先生车损部分予以赔付,但对其向孙先生要求的营运损失予以了拒赔,保险公司的理由是营运损失属间接损失,交强险不予赔付。 案例分析: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出租车的营运损失是否属于误工费的范畴,对于营运损失交强险是否应当予以赔付。误工费系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赔偿项目,误工费是指在遭受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因伤无法劳动而造成的直接的收入损失,对于误工费的计算以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属于直接损失的一种。因误工费应得到赔偿的条件是:1、受害人本身遭受到了人身伤害,2、因人身伤害造成无法正常劳动而出现损失,此需要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在满足上述两种条件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误工费的赔偿。本案中李先生仅仅车辆受损其并未受伤,不满足误工费赔偿标准的第一项,因此李先生的营运损失和误工费的性质完全不同。交强险的赔偿的范围为直接损失,而对于间接损失不应予以赔偿。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营运损失的性质,出租车的营运损失系在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营运而发生的损失,此损失的性质为间接地损失,当然,保险公司不赔偿并不代表该笔损失得不到赔偿。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在本案中孙先生赔偿李先生的营运损失是正确的。本案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保险公司主张营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是正确的,对此部分损失交强险不应予以赔付,依法驳回了孙先生的诉讼请求。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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