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期间,《中央关于战俘处理办法的指示》中明确指出:削弱国民党军队,增加解放军之补充。
其处理办法为:“一切精壮士兵,均加争取,补充我之部队;一切老弱残疾,予以宣传教育后放走;反动官佐则集中看管,或交给地方政府看管,以便交换我军俘虏;”
一般做法是——一般士兵就地补入部队,中下级军官遣散,高级军官则关押。共军俘获国军下级军官也是尽可能补充的,尤其是炮、工、医、电台等技术军官几乎是全部征用的。
指挥官中的尉官也往往动员,担任指挥副职。
扩展资料
人民解放军内部的诉苦运动
1947年7月,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中国革命进入夺取全国胜利的重要阶段。战争形势及解放区土地改革和整党运动的发展,要求人民解放军更加英勇作战,更好地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
但是,由于部队扩编,新成分增加,特别是补入大批从国民党军中解放过来的士兵,部队在组织上、思想上、作风上存在许多不纯的现象。
为保持人民军队的本质,提高官兵对党的土改政策的认识和战斗积极性,许多部队结合地方土地改革运动;
先后开展多种形式的诉苦教育,解决部队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提高官兵的阶级觉悟,鼓舞斗志,激励士气。
1947年9月28日,毛泽东批转东北民主联军第3纵队诉苦教育的经验报告,并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全军部队普遍开展了以“诉苦”“三查”为中心内容的整军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