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保险赔付问题,可追加分哟!

今天我家的小车和一货车发生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我家小车按正常行驶方向30迈左右行驶(四车道道路),而货车因为要将车倒入临街厂房内卸货,所以货车车头在我的相对道路上,货车尾在占用我车行驶方向的两车道上,就是说货车越过双实线在倒车,并且由于它装的货物中有一块是超过货车本身货柜长度的钢板,货车货柜长是8米,而装的钢板长有10米。宽度有2米多,厚度有4-5厘米,整个钢板长出货柜2米多,并且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这样我们小车在行驶过程中因为视野盲角的原因(应该是因为某种角度的问题,好像都没看见那块钢板的存在,于是发生了撞车),我们的小车驾驶员位撞在钢板的尾部大概40公分的地方,小车整个前挡风玻璃破裂粉碎,前左车门严重变形,上盖也变形扭曲,驾驶员轻微脑震荡,如果车速很快的话真可能脑袋都会去一半,不幸中的万幸呀!现场两俩车看来就像三角形的45度角,因为本身货车在倒车时就是斜的,加上我们是正面迎上去它的尾部的,撞车后两车看着就像一个45度角了。而因为快到近前才发现有钢板,我们小车已踩刹车,并向货车的尾部急转,故在地上留有很清晰的弧形刹车印,长度大概有3米,小车最后撞车的位置并停下的地方距离我们正常行驶的方向的人行道大概只有10-20公分。
现在问题如下:
1。这次事故交警会怎样划分,是会以我们的车追尾撞车还是以对方违规超载倒车造成事故来定案呢?
2。货车司机说他当时并没有在倒车中,准备倒车还没动,但我们感觉货车有动,但事故后货车没留下什么刹车印,是否因为倒车速度慢刹车后不明显,交警会怎么区分呢?
3。报案后无论是交警还是保险公司的出险员都只要对方的保单看,都不要我的,为什么?是否说明责任在对方?
4。如果交警认为双方都有责任,会是怎样的一个划分比例呢?
5。保险公司会对我们两方有赔付的责任吗?而且我们是同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会怎样处理这样的事故?
6。因为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很多,在与保险公司的交涉中,我们(小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7。今天因为撞车后驾驶员出现头昏,胸闷的症状,并且可能是由于撞到方向盘上,鼻子流了很多血,所以打了120急救电话送医院,做了脑部磁共振,住了一天的院加药费等共计有1200多元,这钱如果明天我要出院该由谁出?
8。因为交警说如果我们自己协商不了等他们事故认定要10个工作日。那在此期间我们的车也不能修吗?今天对方的人只到医院看了一眼,交了两百块的押金,然后就再也不见人了,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
由于第一次发生那么大的事故,所以问题比较多,叙述也不知道大家看不看得懂,希望有这方面专业知识的人能详细的解说一下,为我圆满的解决这件事,一定再追加50分为酬谢。
谢谢谢谢!
今早我们问了保险公司的人,他们说因为对方的车是有违规行为,一是占道,二是超长,所以出了事保险公司一分钱都不会陪,现在就看交警部门那儿认定责任了,责任我们肯定是次要责任了,但现在对方不出现,不主动和我们联系,我们就没办法修车了吗?而且现在要他出钱,他会不会一直拖着?虽然他的车被扣了,我们也很着急想要解决这事,我们应怎么办呢?

  对于楼主方发生的交通事故按提问顺序作如下解释:

  1.货车倒车时,未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其交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如果楼主家一方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则为单方面过错造成事故,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货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楼主如果陈述属实,认定对方倒车应没有什么问题。

  3.应是对方责任明显。

  4.如果楼主一方有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最多也是承担次要责任,在公路上行驶讲的是路权,对方倒车时应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

  5.同一家保险公司理赔程序更加简单,都是由保险公司出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财产损失最高限额2000元,医疗费最高限额10000元)

  6.确保手续证件齐全,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

  7.1200元并不超过责任限额,哪一方出都不要紧,最住要谁出钱,谁拿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最后按照责任承担。

  8.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此期间楼主可以等待事故处理待到公安交通管理制作并送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后,可到交通管理部门咨询,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后,对认定存在异议,可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双方对事故赔偿的争议,可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一致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调解申请书,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车辆经保险公司定损后,可修复,最好在当事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要不日后有争议就不好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