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是中国国籍,另外一个朋友是荷兰国籍,我们在一年以前在网络上相识,是同性恋人关系,今年六月末,他来中国旅游,并且找我先后共借了两万多人民币,没有写借据,我是拿我的银行卡给他的,他在商户消费也基本都是他自己签名的,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于七月二十六日凌晨一点左右脑溢血,经抢救无效身亡,总共花掉近两万的抢救费,在医院抢救了将近四天,其中大部分的住院费是我本人支付的,并且基本也都是我在医院照顾的,这样总共花在他身上差不多有三万元人民币。他外甥女是他唯一的亲属,从新加坡赶来,但是并没有为他交抢救费,在医院总共不超过两个小时,甚至在他的病历上签名停止用药,而且也不打算将他的抢救费和他借我的钱归还我,现在我给他外甥女打电话她也不接。他的遗产在荷兰有一套价值24万欧元的房产,新加坡也有房产,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相关欠款或者继承部分遗产,当然我并不是想靠这个发财,只是想要回属于我的,请专家指点,谢谢!必然高分送上或以其它方式答谢!感激不尽!
我在上海,事情也发生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