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性问题!!律师高手进!精通法律者进!

两个人要离婚都在争这个房子,最后归属房子写孩子的名字,可是孩子只有12岁。房子一直没有房产证,但是是女方拿钱买的,男方认为房子有他一半,女方想要孩子,可是孩子一直因为女方在外地生活而一直跟着男方生活。现在女方觉得孩子去外地更有发展可是男方不同意,要求要房子。最后商议决定房子数孩子的名字写儿子的!可是女方又怕男方将房子卖掉!
有什么方法,可以写上儿子的名字而又让男方只有居住权却没有买卖房屋的权利!!!
谢谢啊………………

一.只要协议真实有效,公不公证关系不大.签个共同赠予的协议,或者离婚协议(财产处理).

二.不知道房子不办产权证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就先去办个房屋产权预登记.

三.最为现实的方法:到法院起诉,立案后再快速调解,把房屋共同赠予子女,拿到法院加盖公章的<民事调解书>,后面谁再卖了房子,都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这样,会花些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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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03
1、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2、男、女双方一起做一个备忘录(最好公证),约定任何一方都无权处分该套房产,并送房管局档案中心备案。
第2个回答  2009-08-03
签协议,再去做公正
第3个回答  2009-08-03
办一个协议,然后去公证一下。
第4个回答  2009-08-03
双方之间签订协议就可以了,不过也可以去法院先起诉
第5个回答  2009-08-03
如果是孩子的名字,男方就无权处置,是法律规定的。不需要另外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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