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我的劳动合同明年十月份到期,但我现在想考研,所以就辞职。
给老板说了,他说支持我考研,还要继续给我交保险。
公司要给我交保险是不是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保险停交的话会有什么损失?
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明年一月份考研万一考不上,我会找工作但是不想回原来公司的,
如果公司给我继续交了保险的话,在法律上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5

继续给你交保险对于你个人来说其实是好事,但对你下一份工作是非常有影响的:

1.若你进了下一份工作,你的社保需要由下一个单位负责;

2.未解除劳动合同,下一个单位可能不会和你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对未来事业有影响。

扩展资料: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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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2

继续给你交保险对于你个人来说其实是好事,但对你下一份工作是非常有影响的:

    若你进了下一份工作,你的社保需要由下一个单位负责;

    未解除劳动合同,下一个单位可能不会和你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对未来事业有影响。

拓展资料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参考资料 辞职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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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30

继续给你交保险对于你个人来说其实是好事,但对你下一份工作是非常有影响的:

    若你进了下一份工作,你的社保需要由下一个单位负责;

    未解除劳动合同,下一个单位可能不会和你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对未来事业有影响。

拓展资料:

签了劳动合同是可以辞职的。一般有以下方式: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三)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解除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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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30

法律规定了职工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双方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凭证,同时劳动关系双方也可以根据合同在真实意思表示的状态下约定自己关心的条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选择辞职也是要慎重考虑的,但并非说一定要出现重大情况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下面小编将告诉大家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法律规定了职工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双方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凭证,同时劳动关系双方也可以根据合同在真实意思表示的状态下约定自己关心的条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选择辞职也是要慎重考虑的,但并非说一定要出现重大情况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下面小编将告诉大家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一、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一)后果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

3.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离职证明,不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离职证明;?

4.未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下一家公司不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可能新单位带来风险;?

(二)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三)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下企业才能和劳动者进行约定:

(一)合同中约定的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约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试用期离职是不能扣违约金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四)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大家需要明白的是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是有区别的,辞职指的是劳动者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解除了劳动合同才是真正终止了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是有弊端的,在辞职的时候最好一并解除劳动合同,办好离职手续。这样也有利于大家寻找新工作。

延伸阅读:

劳动合同终止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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