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是因为《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而实践当中违法行为情况往往有很多种表现形式,不一而足。所以招标单位都要求投标人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表示自己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根据不同招标单位要求不同,形式也有多种,下面一种政府采购格式供参考:
XXXX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我公司参与编号为XX 项目投标,我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