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18
你可以让公司说明你违反了公司的什么规章制度,如果不能说明,你应该要求赔偿或继续履行合同
第2个回答 2010-05-18
【处分 申诉】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对企业做出的行政处分不服能否通过劳动监察途径解决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17号第一条规定:关于职工对用人单位作出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解决途径问题。劳动争议当事人职工一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职工申请仲裁超过申诉时效而仲裁委员会未予受理,可以向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反映。
第3个回答 2010-05-18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所涉及的规章制度以及违规情形公司应当事先制订并公示。
第4个回答 2010-05-18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单位确实有证据表明您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公司就可以解除合同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