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不签就业协议,直接签定劳动合同

我刚找到了一份工作,可用人单位说不签订就业协议,而签订劳动合同,不知这中间有什么关系,请明示!

目前,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条款比较单一,还有尚待完善之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或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

就业协议是确定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两者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是也有很大的差异。

差异性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主要体现在两者的主体性质不同,订立的时间段不同,规定内容的详细程度不同,应当适用的法律不同能等各方面。也正是由于存在这些差异性,许多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报到后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借口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等这些做法都是错误的。

相似性 两者除了主题的一致性,形式上都是书面的,性质上都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之外,最重要的是两者的主要内容应当是前后对应的,一致的。因为双方签订就业协议时所协商一致的关于服务期限、工资福利等条款真正实现是在毕业生去单位报到后的工作期间,而这段时间正是劳动合同调整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当时双方协商一致的就是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是由于无法订立劳动合同(毕业生还不是劳动者)而已就业形式固定下来。因此,签订就业协议时必须做好与劳动合同的衔接,注意前后一致。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以法律认可的形式比较细致、全面的确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基础,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延伸和法律化。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才具有法律效力。(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开始走进大学生的生活领域,签约成了大学生担当社会法律责任的严肃行为。按照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真实完备、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的合同,是约束双方行为、保障平等择业和成功就业的准则。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一定要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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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7
要看你找的是什么单位,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是必须签订学校发放的三方就业协议。私企的话是不签这个协议的,而且这个协议最好不要和私企随便签,因为万一你违约的话,会很麻烦的。私企拟定的劳动合同和协议一般没多大区别,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的时候你仔细研读考虑清楚就行了,你可以去了解一下最新的劳动合同法,一般情况下是没什么问题的,不合理之处和用人单位商量。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1
如果你是干部身份,不再网上签订就业协议,而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干部身份有可能会在办理就业手续时丢失,按工人身份办理。
不过现在的社会保障政策正在逐步完善,相信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很快就没什么区别了,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对比负责的表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5-24
据我了解,对于师范生来说,签订就业协议的话,档案一般是派遣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如果签订的是合同,档案一般派遣到生源地的教育局, 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样的,可以在咨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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