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开办一模具厂已签订了合伙协议但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以他的名义办理,若出现债务纠纷怎么办?

合伙协议上已经明确公司不论盈利还是亏损都按投资比例分配或承担,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但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以他的名义办理,也就是说他是法人代表,那么他用营业执照在向银行或者投资公司贷款的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或者说是他事后再告诉你,另外如果他用营业执照办理房贷,车贷,信用卡怎么办,对方在审批贷款的时候只是看营业执照上是不是他的名字,又不知道这个厂是我和他合伙开办的(难道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到工商局去备案注明是合伙经营?不过我看别人一起合伙经营都是写的一个人的名字!)。那么一旦出现了债务上的纠纷我怎么证明我对贷款的事情不知情。

你们应该向工商局申请《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否则出现债务纠纷时,法院的判决可采纳“合伙协议”,也可不采纳“合伙协议”》。到位头来吃亏的还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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