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11
造成不全赔有关的原因:(1)最高赔付限额(2)是否全责(3)出现自费药物(4)出具的单据中存在无效单据(如:无效发票等)(5)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免赔条款
你说的不怎么详细,这里就理解成你问的是医药费的全赔问题,下面就举个例子来说明下,希望你能看明白:
投保险种: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50w、车上人员险(驾驶人和乘客)、不计免赔、玻璃破碎险。
因为出了个事故,造成行人受伤,交警认定我是主要责任(70%),现在伤者已经出院,总共花去医药费60000元,其中包括20000左右的丙类药,交强险中的最高赔付限额10000元(假设的,方便计算)。
理赔:首先20000的丙类药肯定不赔,而只能我自己掏腰包,20000×70%=14000是我承担的,其他的行人承担。
扣除20000剩下的40000,除去保险公司肯定会承担的10000,其余30000,保险公司还会赔付30000×70%=21000.其余9000由行人承担。如果是我全责,那么保险公司会全赔扣除自费药剩下的30000。
这里只是个简单的例子,忽略了很多具体因素,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如果险中的最高赔付额是10万,无自费药,出具单据真实有效,即使不是我全责,以上述例子来说,保险公司也会全赔。(这里的全赔是只保险承担所有的医药费,而不是一切责任的全赔,这是两个概念)
所以你的情况可能是,医药费超出了最高赔付限额,而你承担的是主要责任,不是全责,要么就是单据中出现无效单据(这里的无效是指保险公司不支持的,并非法律不认可)。
再有情况打保险公司的全国免费客服电话,找人工,她们能给你客观、真实的解释。
第2个回答 2010-05-11
楼上的说的挺多,但你看完可能还不明白。举个例子的。一个人缺维生素C,本来吃胡萝卜就可以,但他却要吃人参。一样的道理,医院是盈利性事业单位。卖给病人的药越贵越好。但保险公司内部都有专业的医疗核损人员,人伤到什么程度该用什么药都是有标准的。再有一个误工费的标准也不是保险公司自己喊得,他是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制定的。至于休假时间。医院肯定会为病人考虑,只能和保险公司尽量协调延长。人伤案件没办法,受伤的永远想得到更多的补偿,只能认倒霉了。多出来的自负。
第3个回答 2010-05-16
这种情况的原因涉及政策问题。
现行医保药品目录是分甲乙类的,乙类是部分赔付,因为利益原因,现在的用药一般都是乙类药品。
除了药品其他诊疗项目也有自费和医保范围内的区别。
第4个回答 2020-09-16
车保险报销必须要医药费结束之后才能报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