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医药费为什么不全赔

我买了强险 和不计免赔 28号出了事故 现伤者已出院 去保险公司理赔 为什么不是全赔 无自费药
所有的费用在7000左右 并没有自费药 病人费用清单上有一种药是2000多 保险公司说这种药有百分之十是不能理赔的 我问他为什么 他没解释原因 我是全责 还有住院的 护理费和陪护床费用他也不与理赔 误工费因拿不出有效证明所以只能按本地最低标准 交警调解最低补助是36员一天 保险公司说只有32一天 医生证明写的是需休息一个月 保险公司说只能为20天 我应该怎么处理

保险公司医药费中非医保费用及交通事故无关的费用不予赔偿。
1、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医药费根据国家医保进行报销。医保分为甲、乙、丙三类。乙类为大部分报销(各地报销比例不同,如浙江乙类药品可报销97%,如安徽60%-90%),丙类为自费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你说某种药10%不能理赔,考虑为乙类药品。具体是不是可以打电话到当地医保中心咨询或经治医院医保办公室查询,其实现在在大部分的用药清单上是直接标明的。再来与交通事故无关费用不予报销,如伤者自身原有疾病,什么糖尿病,高血压治疗的费用。
楼上有人说责任比例,7000元医药费不用考虑责任比例,全在交强险医疗项10000元中赔偿。
2、陪护床费属丙类,为自费项目。你有没有住院,住院的话可以赔偿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一般没有,如果扣了你的护理费,应该是你另外赔了陪护费,保险公司就把护理费扣除了。
3、误工费应提供出险前三个月工资清单,超过2000的话还应提供纳税证明,如果都没有,可能按行业标准,或根据户口,按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天数的话,要看你是什么诊断,根据《人身伤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来确定误工天数,如软组织挫伤的话只有15天。最多还可加上住院天数。
如果你有议意的话可走法律程序或司法鉴定,但感觉你这个没有太多必要。如果是都是保险公司都是按我上面说的做的话,基本是合理的,如果出入大你就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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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1
造成不全赔有关的原因:(1)最高赔付限额(2)是否全责(3)出现自费药物(4)出具的单据中存在无效单据(如:无效发票等)(5)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免赔条款
你说的不怎么详细,这里就理解成你问的是医药费的全赔问题,下面就举个例子来说明下,希望你能看明白:
投保险种: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50w、车上人员险(驾驶人和乘客)、不计免赔、玻璃破碎险。
因为出了个事故,造成行人受伤,交警认定我是主要责任(70%),现在伤者已经出院,总共花去医药费60000元,其中包括20000左右的丙类药,交强险中的最高赔付限额10000元(假设的,方便计算)。
理赔:首先20000的丙类药肯定不赔,而只能我自己掏腰包,20000×70%=14000是我承担的,其他的行人承担。
扣除20000剩下的40000,除去保险公司肯定会承担的10000,其余30000,保险公司还会赔付30000×70%=21000.其余9000由行人承担。如果是我全责,那么保险公司会全赔扣除自费药剩下的30000。

这里只是个简单的例子,忽略了很多具体因素,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如果险中的最高赔付额是10万,无自费药,出具单据真实有效,即使不是我全责,以上述例子来说,保险公司也会全赔。(这里的全赔是只保险承担所有的医药费,而不是一切责任的全赔,这是两个概念)

所以你的情况可能是,医药费超出了最高赔付限额,而你承担的是主要责任,不是全责,要么就是单据中出现无效单据(这里的无效是指保险公司不支持的,并非法律不认可)。

再有情况打保险公司的全国免费客服电话,找人工,她们能给你客观、真实的解释。
第2个回答  2010-05-11
楼上的说的挺多,但你看完可能还不明白。举个例子的。一个人缺维生素C,本来吃胡萝卜就可以,但他却要吃人参。一样的道理,医院是盈利性事业单位。卖给病人的药越贵越好。但保险公司内部都有专业的医疗核损人员,人伤到什么程度该用什么药都是有标准的。再有一个误工费的标准也不是保险公司自己喊得,他是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制定的。至于休假时间。医院肯定会为病人考虑,只能和保险公司尽量协调延长。人伤案件没办法,受伤的永远想得到更多的补偿,只能认倒霉了。多出来的自负。
第3个回答  2010-05-16
这种情况的原因涉及政策问题。
现行医保药品目录是分甲乙类的,乙类是部分赔付,因为利益原因,现在的用药一般都是乙类药品。
除了药品其他诊疗项目也有自费和医保范围内的区别。
第4个回答  2020-09-16
车保险报销必须要医药费结束之后才能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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