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项准则发布日期

如题所述

2013年12月。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以下简称“九不准”),在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医务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如下: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九项准则》是“九不准”的升级完善,不仅涵盖了“九不准”全部要求,而且进行了补充扩展,对新问题新情况和老问题新表现做了相应的补充性禁令。比如,增加了“不实施过度诊疗”“不参与欺诈骗保”“不牟利转介患者”等内容。

一旦违反,将会面临以下处罚:

1、违反行政法规的,给予行政处分。

2、违反党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处理。

3、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对违反行为多发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其他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