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考试题库中船舶操纵与避碰的易混问题有哪些?怎么记忆?

船员考试题库中船舶操纵与避碰的易混问题有哪些?怎么记忆?

第1个回答  2024-05-16
避碰的几个易混问题
1、关于不应妨碍和不应被妨碍
⑴产生时间:在碰撞危险发生之前就已产生,在碰撞危险产生之后也不解除其责任。
⑵与让路船直航船的关系:是否是让路船还是直航船要根据会与局面来确定(据规则12---18条来确定),不应妨碍他船的船有时是一直航船。
⑶适用的能见度
①在第九条“狭水道”和第十条“分道通航制”中的不应妨碍适用于任何能见度
②在第十八条“船舶之间的责任”中的不应妨碍适用于互见中
⑷不应妨碍他船的船的义务:避免和不应被妨碍的船形成碰撞危险
2、关于“桅灯、舷灯和尾灯”的是否显示
⑴机动船只要在航,无论是否对水移动,都应显示
⑵凡规则中提到按机动船显示的,无论是否对水移动,也应显示,如:操限船中的扫雷船、拖带船和引水船
⑶在航不对水移动时不应显示“舷灯和尾灯”的船有:①从事捕鱼的船舶②操限船(除扫雷船、拖带船)③失控船
⑷桅灯的显示
①从事拖网作业的渔船,在航对水移动时应显示“桅灯、舷灯和尾灯”和“上绿下白”环照灯;在航不对水移动时应显示“桅灯”和“上绿下白”环照灯;
②操限船(除扫雷船、拖带船) 在航不对水移动时,桅灯也不应显示
③失控船只存在于在航中,对水移动时,应显示“舷灯和尾灯”,没有桅灯。
3、锚泊时不显示锚泊信号的船舶有
⑴从事捕鱼的船舶
⑵从事疏浚、水下作业和潜水作业的船舶
⑶长度小于7米的船舶不是在狭水道、航道、锚地、或其他船舶通常航行的水域或附近锚泊时
⑷不能显示规定的号灯或号型的被拖船舶或物体
⑸部分淹没、不易觉察的被拖船舶或物体的组合体
4、关于狭水道和通航分道的穿越
⑴穿越狭水道或航道的船舶不应妨碍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的通行
⑵穿越通航分道不存在不应妨碍的问题
5、使用分道通航制的船舶
按照相应通航分道内海图上标示的船舶总流向行驶的船舶才是使用分道通航制的船舶。“穿越船、在分隔带内从事捕鱼的船舶和在通航分道内没按照总流向行驶的船舶”均不是使用分道通航制的船舶
6、让路船和直航船
⑴是否已碰撞危险为前提
在追越中不以碰撞危险为前提,其他都以碰撞危险为前提
⑵让路船的行动
尽可能及早采取大幅度的行动,宽裕得让清他船。避免与直航船形成紧迫局面。
⑶直航船的行动
①两船中的一船应给另一船让路时,另一船应保持航向和航速
②直航船可独自采取行动的时机:一经发现让路船显然没有遵照本规则采取适当行动时
③直航船应采取最有助于避碰行动的时机:发觉本船不论由于何种原因逼近到单凭让路船的行动不能避免碰撞时。
④在交叉相遇的局面下,直航船可独自采取行动时,如当时环境许可,不应对本船左舷的船舶采取向左转向,但若直航船采取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时,则可以对本船左舷的船舶采取向左转向
⑤无论何时,让路船的让路义务并不被解除。
7、条款的优先先后顺序:
⑴第十三条
⑵妨碍条款:第九条2、3、4款;第十条9、10款;第十八条4、5、6款
⑶第十八条1、2、3款
⑷第十二、十四、十五条
『 第九条
2.帆船或者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不应妨碍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通行。
3.从事捕鱼的船舶,不应妨碍任何其他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航行的船舶通行。
4.船舶不应穿越狭水道或航道,如果这种穿越会妨碍只能在这种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通行。后者若对穿越船的意图有怀疑时,可以使用第三十四条4款所规定的声号。
第十条
9.从事捕鱼的船舶,不应妨碍按通航分道行驶的任何船舶的通行。
10.帆船或长度小于20m的船舶,不应妨碍按通航分道行驶的机动船的安全通行。
第十八条
4.(1)除失去控制的船舶或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外,任何船舶,如当时环境许可,应避免妨碍显示第二十八条信号的限于吃水的船舶的安全通行。
(2)限于吃水的船舶应全面考虑其特殊条件,特别谨慎的驾驶。
5、在水面的水上飞机,通常应宽裕的让清所有船舶并避免妨碍其航行。然而在有碰撞危险的情况下,则应遵守本章条款的规定。
6.(1)地效船在贴近水面起飞、降落和飞行时应宽裕地让清所有其它船舶并避免妨碍它们的航行;
(2)在水面上操作的地效船应作为动力船舶遵守本章各条。』
8、追越中注意事项
⑴如后船对其是否在追越前船存在怀疑,应假定是在追越
⑵如前船对其是否在被后船追越存在怀疑,应假定是在交叉相遇
⑶虽然追越条款是互见中的行动规则,但追越也发生在能见度不良不在互见中的船舶(例:题库971),但追越条款和追越声号均不适用
⑷追越局面可以发生在狭水道,也可以发生在大海上,可以发生在任何水域,若在规则适用的水域,则规则的追越条款适用。
⑸只有在需要被追越船采取行动才能安全追越时,追越船就才须鸣放追越声号。但在互见时,在狭水道或航道内,不管当时情况如何,企图追越前船的船舶,鸣放相应的追越声号,将是一种优良船艺的表现。
9、“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和“能见度不良时使用的声号”各自适用范围
⑴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适用于能见度不良时不在互见中的(在航)船舶
⑵能见度不良时使用的声号适用于能见度不良的水域中或其附近时(锚泊、在航和搁浅)
10、“限于吃水的船舶”和“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的区别
⑴限于吃水的船舶:指的是由于吃水于可航水域水深和宽度的关系,致使其偏离所驶航向的能力严重受到限制的机动船
⑵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
通常是指那些必须在狭水道或航道外缘以内才能安全航行的船舶,包括由于船舶吃水与可航水域的吃水和宽度的关系而致使其偏离所驶航向的能力受到严重限制的船舶。
⑶ ①“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没有说明一定是机动船
②“限于吃水的船舶”一定是一艘机动船
⑷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包括“限于吃水的船舶”;但不能说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就是“限于吃水的船舶”
11、“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条款”和“尽可能不致被认为”
⑴本规则条款不妨碍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于公海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任何港外锚地、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指定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种特殊规定,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条款(第一条2款)
⑵本规则条款不妨碍各国政府为军舰及其护航下的船舶所指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或者为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号型的任何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文所规定的任何号灯、号型或笛号。(第一条3款)
⑶凡经有关政府确定,某种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如不能完全遵守本规则任何一条关于号灯和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备和特性的规定时,则应遵守其政府在号灯和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备和特性方面为之另行确定的尽可能符合本规则要求的规定(第一条5款)
⑷招引注意的信号应:
①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款所准许的任何信号
②不致被误认为是任何助航标志的灯光(为此目的,应避免使用频闪灯、高亮度的间歇灯或旋转灯)
③用不致妨碍任何船舶的方式把探照灯的光束朝着危险的方向
12、锚泊船和搁浅船
⑴锚泊船应显示前后锚灯或锚球(锚球只有一个,在船的前部最易见处)
⑵ 船长L<50米时,前后锚灯可合并成一盏,可以使用现有的工作灯或同等的灯照明甲板;或一个锚球(白天)
⑶船长100米> L≥50米时,前后锚灯,可以使用现有的工作灯或同等的灯照明甲板;或一个锚球(白天)
⑷ L≥100米时,前后锚灯,必须使用现有的工作灯或同等的灯照明甲板;或一个锚球(白天)
⑸搁浅的船舶应显示:
①垂直三个球体(白天)
②前后锚灯加上垂直两盏红灯(L<50时可只用一盏锚灯)
③注意:搁浅的船舶没有照明甲板
13、能见度不良时锚泊船的声号
⑴从事捕鱼的船舶锚泊时,以及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在锚泊中执行任务时,应以每次不超过2min的间隔连续鸣放三声,即一长声继以两短声(第三十五条3款)
⑵除上述船舶,其他船舶应:
①以每次不超过1min的间隔急敲号钟约5s。
②长度为100米或100米以上的船舶,应在船的前部敲打号钟,并应在紧接号钟之后,在船的后部急敲号锣约5s。
③还可以连续鸣放三短声,即一短一长一短声,以警告驶近的船舶注意本船位置和碰撞的可能性
14、小知识
⑴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其舷灯可以合并成一盏,装设于船的首尾中心线上
⑵“闪光灯”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每分钟120次或120次以上的频率闪光的号灯
⑶号灯的能见距离:
①: L≥50米 桅 6 舷3 尾3 拖3 环3
②: 50米> L≥20米 5 2 2 2 2
③: 20米> L≥12米 3 2 2 2 2
④: 12米> L 2 1 2 2 2
⑷气垫船在非排水状态下航行时,除应按机动船显示号灯外,还应显示一盏环照黄色闪光灯
⑸地效船在贴近地面起飞、降落和飞行时,除按机动船显示号灯外,还应显示一盏高亮度的环照红色闪光灯
⑹拖带
①机动船拖带,当拖带长度超过200米时,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菱形体号型
②一艘被拖船或物体(除不易觉察的、部分淹没的),当拖带长度超过200米时,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菱形体号型
③一艘不易觉察的、部分淹没的被拖船舶或物体或者这类船舶或物体的组合体,在最后一艘被拖船舶或物体的末端或接近末端处,显示一个菱形体号型,如果长度超过200米,在尽可能的前部最易见处另加一个菱形体号型。
⑺当有外伸渔具,其从船边伸出的水平距离大于150米时,应朝着渔具的方向显示一盏环照白灯或一个尖端向上的圆锥体号型
⑻限于吃水的船舶,除显示机动船的号灯外,还可在最易见处垂直显示三盏环照红灯,或者一个圆柱体
⑼执行引航任务的引水船 :上白下红
从事捕鱼作业的拖网渔船 :上绿下白
从事捕鱼作业的非拖网渔船 :上红下白
⑽号笛
短声:指历时约1秒的笛声
长声:指历时约4--6秒的笛声
⑾声号设备的配备
① 20米> L≥12米的船舶,应配备一个号笛
② 100米 > L≥20米的船舶,应配备一个号笛和一个号钟
③ L≥100米的船舶,应配备一个号笛、一个号钟和一面号锣
④ 12米 > L的船舶,不要求配备上述声号,但如不备有,则应配置能够鸣放有效声号的他种设备。
⑿所有分派作为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或组成值班部分的普通船员应在24小时以内至少有10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2段,其中一个时间段至少要有连续的6个小时
⒀组成值班的船员在一定时间内的平均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12小时;就餐替班及正常交接班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⒁组成值班的船员每天休息10个小时,可以减小到不少于连续的6个小时,条件是这种减少不得超过2天
⒂值班船员在接班前4小时内禁止喝酒,且值班期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得超过0.08%
⒃在正常情况下,船长应提前24小时将预计开航时间通知轮机长
⒄交叉相遇局面中的航向交叉:是指两艘机动船的船首向交叉
15、保持正规了望的目的
⑴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⑵全面判断碰撞、搁浅和其它危害航行安全的局面和危险
⑶探明遇险船舶和飞机、船舶遇难人员、沉船、残骸和其它碍航物
⑷针对操作环境中发生的重大变化,利用视觉和听觉以及其他可用的手段保持连续戒备状态。
16、安全航速的判断标准
能否采取适当而有效地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住
17、对“碰撞危险”的理解
构成碰撞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⑴最近会遇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并不意味两船不改变航向和航速一定会撞到一起
⑵到最近会遇距离的时间也很小,若两船不改变航向和航速要经过很长时间才撞到一起也不认为有碰撞危险
18、“机动船”在不同的地方含义不同
⑴在一般定义中,机动船是指“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此时的机动船包括“用机器推进的从事捕鱼的船舶、用机器推进的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和用机器推进的失去控制的船
⑵在两机动船对遇局面和交叉相遇局面中(规则14条和15条),所指的机动船不包括“用机器推进的从事捕鱼的船舶、用机器推进的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和用机器推进的失去控制的船舶”
⑶规则35条1、2款中,机动船不包括“用机器推进的从事捕鱼的船舶、用机器推进的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用机器推进的失去控制的船、限于吃水的船舶、用机器推进的从事顶推和拖带的船舶(无论是否受限)”
⑷规则24条在航机动船应显示,此处的“机动船”不包括“用机器推进的从事捕鱼的船舶、用机器推进的失去控制的船,包括扫雷船、拖带和顶推得船舶(无论是否受限)
19、第8条2款,为避免碰撞而作的航向和(或)航速的任何变动,如当时环境许可,应大的足以使他船用视觉或雷达观测时容易察觉到;此处对“大的”衡量标准是:足以使他船用视觉或雷达观测时容易察觉到,并能导致两船在安全的距离上驶过。
20、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注意问题(第十九条)
⑴机动船应做好随时操纵的准备
⑵一船仅凭雷达测到他船时,应判定是否正在形成紧迫局面和(或)存在碰撞危险,若是如此,应及早地采取避让行动,这种行动如包括转向,则应尽可能避免:
①除对被追越船外,对正横前的船舶采取向左转向
②对正横或正横后的船舶采取朝着他转向
⑶什么时候应将航速降到维持其航向的最小速度
除已断定不存在碰撞危险,每一船当听到他船的雾号显似在本船的正横以前,或者与正横以前的他船不能避免紧迫局面时
⑷必要时应把船完全停住中“必要时”包括:
A、对不备有可使用雷达的船舶:
①在临近处初次听到他船的雾号
②听到他船的雾号显似在本船的正前方附近
③听到他船的雾号显似在首前方的角度逐渐减小
④看到一船从雾中隐隐出现,但其动态还未能判断清楚
⑤听到帆船的雾号显似在本船的正横以前
⑥听到本船正前方附近有锚泊船的雾号
可归纳为两条
①听到他船的雾号,但没有判断出不存在碰撞危险(①②③⑤⑥)
②看到一船从雾中隐隐出现,但其动态还未能判断清楚
B对备有可使用雷达的船舶
①当与正横以前的他船不能避免紧迫局面时,尤其是他船从正前方或本船船首左右各30°左右的舷角以内驶来的船
②当遇到任何船舶用较高速度径直驶来,但对来船究竟从本船那一侧试过存在怀疑时
③听到他船鸣放的雾号,但在雷达众多回波中无法确定鸣放雾号的船舶时
④发现位于正横以前的雷达回波消失在雨雪或海浪的干扰波中,无法确定其动态,但又听到他船鸣放的雾号显似在正横以前时
⑤当发现他船正在采取与本船不协调的行动,紧迫局面即将形成时
⑥浓雾中发现一船从雾中隐隐出现,但无法判断其动态时
第2个回答  2024-05-16
船员考试题库中避碰的易混问题有以下几个;
1、关于不应妨碍和不应被妨碍
2、关于“桅灯、舷灯和尾灯”的是否显示
3、锚泊时不显示锚泊信号的船舶有
4、关于狭水道和通航分道的穿越
5、使用分道通航制的船舶
6、让路船和直航船
7、条款的优先先后顺序:
9.从事捕鱼的船舶,不应妨碍按通航分道行驶的任何船舶的通行。
10.帆船或长度小于20m的船舶,不应妨碍按通航分道行驶的机动船的安全通行。
11、“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条款”和“尽可能不致被认为”
12、锚泊船和搁浅船
13、能见度不良时锚泊船的声号
14、小知识
15、保持正规了望的目的
16、安全航速的判断标准
17、对“碰撞危险”的理解
18、“机动船”在不同的地方含义不同
19、第8条2款,为避免碰撞而作的航向和(或)航速的任何变动,如当时环境许可,应大的足以使他船用视觉或雷达观测时容易察觉到;此处对“大的”衡量标准是:足以使他船用视觉或雷达观测时容易察觉到,并能导致两船在安全的距离上驶过。
20、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注意问题(第十九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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