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矛盾找哪个部门调解

如题所述

民调解委员会,不过这类部门宗旨是调和不调离。再不行就是法院起诉离婚,然后法院会安排诉前调解调好了回家继续过,调不好转法院正式立案开庭,如果审理下来对方还是坚决不同意离婚,不是法定离婚理由法院还是会给一次机会,一般会判决不离。如果还是坚持离婚需要6个月后再次起诉。
一、感情不好,如何离婚
(一)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三)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二、离婚调解是哪个部门管的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和被告结婚的证据,如结婚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事实婚姻的,应当提交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证明;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协商一致就去民政局,不一致去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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