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被摩托车撞死了,车主没能力赔偿,我爸的单位是否有责任赔偿呢?我爸是在上班时间,因公出事

我爸在他们的单位是会计,他出去为单位买东西,在回来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了,车主将我爸送往医院后,听说抢救无效,逃了,现在已经抓到,但他没能力赔偿,请问我爸的单位是否有责任赔偿一切呢?我爸是因公出事,而且是在上班时间。请各位帮忙!谢谢!

百分之百是工伤 单位可以赔偿全部款项

《工伤认定办法》
来源: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

《工伤认定办法》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郑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五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六条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第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二)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第十四条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第十六条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第十九条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 进行工伤认定调查核实时,用人单位及人员拒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 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http://www.laodong66.com/gspc/gsrd/1946101.html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6-11-25
1.公司没有责任赔偿,因为公司不是事故触发人。
2.肇事者如果没有能力赔偿,那法律也不能强加于肇事者责任。也就是肇事者的赔偿范围是他的个人财产去除他的基本生活费用后的钱。
3.你父亲的公司应该对你父亲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进行补偿,因为:
(1)你父亲是在上班时间
(2)你父亲是为了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而受伤的
所以,公司应当负责,也就是承担肇事者赔偿后所剩余的不能赔偿的份额。
4.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为你父亲申请工伤鉴定(要尽早鉴定,以利于维权),可以通过劳动保险来支付(这是法律要求每个公司必须上的险种)
5.如果公司没有上保险,公司应该以其自身财产支付你父亲的医疗费。
6.如果公司不赔偿,你必须先通过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调节,如果调节不成才能起诉法院(这是劳动争议的程序)。劳动起诉费用在20-50之间,根据各地经济不同而定。
祝福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11-27
你父亲的单位应该要和肇事者(和肇事者单位)依据责任而分担赔偿比例。
第3个回答  2006-11-24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为你父亲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工伤后,如果你父亲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了,可以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定的赔偿,如单位没参加工伤保险也可通过劳动仲裁申请由单位赔偿。工伤保险的赔偿不算很高,你也可以咨询律师,询问相关民事赔偿的标准。
第4个回答  2006-11-25
单位应付因工伤亡的赔偿。就是上下班途中,都算工伤范围的,有明文规定的,肯定有的。具体哪项法规,咨询律师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