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6-04
《内部认购书》是开发商在办妥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后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则适用定金罚则。开发商违法之处在于:1.无权要求收取购房人超过总房款20%的定金。2.无权单方解除《内部认购书》。3.无权没收定金。但是,鉴于《内部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性质不同。开发商有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故建议:在确信其将来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要求在内部认购书中明确:1.双方当事人。2.房号。3.价格等条款内容并由开发商出具收取30%的房款(并非定金)的收据。这样会有效地保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