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05
是要这个脑筋急转弯???
一天,3人去住店,房费30元,每人分别付10元。
老板拿钱后对伙计说优惠他们5元。但是伙计只退了他们每人1元,自己拿走了2元,(相当于每人出了9元)。
那么每人出了9元,3*9=27元,在加上伙计拿走的2元(27+2=29元)
那一元哪去了???
首先呢
请你想清楚,老板说要优惠5元,但是呢实际上途中被伙计拿走了2元,所以呢三人只享受到了3元的优惠。伙计拿走的那2元,在这里只是一个混淆视听的作用,因为那2元已经包含在27元里了。
27(三人付出的)-2(伙计贪污的)=30(原房价)-5(老板优惠的)
那么我们这样算
三人每人9元一共是27元,加的不应该是伙计拿走的2元,而是老板优惠的3元,那样就不存在少了的1元了。按老板的意思退5元,三人应付25元,享受5元优惠,但其中2元被伙计拿走,三人其实被退还3元。也就是说三人付出的是25+2=27元,加上退还的3元总共是30元
应该这样列算式
9*3+(5-2)=3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