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吃差价回扣犯法吗???

公司一个女业务很厉害啊,在公司跑业务,拿工资和提成,中间还吃很多差价回扣呢,一个月吃差不多1万多呢,老板知道但是去查又查不出。她跟客户沟通好的。她才23岁,工作,处事很聪明,反正就是不会吃亏的那种,反应能力很块,脑子转的很快。而且很厉害的一个女的。她靠这手段赚钱犯法吗?这样一个女的好吗??工作上很精明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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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1

业务员吃差价回扣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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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8
不犯法;
分析:
但是这是明显的以职谋私,严重违反公司条例及员工守则,也是在破坏公司形象,因个人利益损害集体利益这种人本就干不长久就被公司辞退了。如果是在国企单位这就是另一回事了,这是侵占国家利益,肯定犯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8-24
只要金额不大于5000就不属于犯法的行为,但是属于道德上的行为,现在没有业务员不吃差价的一般没事儿。
第4个回答  2015-09-01
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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