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表格可在受理现场手工填写或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也可登录北京市公安局官网(网上办事→网上办事大厅→我要看→办事表格→出入境)下载打印。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申请人在出入境接待场所现场免费采集制证照片,也可以在“翼-拍照”互联网服务平台查询选择能够拍摄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要求的照相馆采集照片(社会化服务,须按商家规定付费)。
西城分局厂桥、牛街、白纸坊、天桥、展览路派出所受理点暂无法现场采集制证照片,预约前往上述派出所递交材料的申请人须持符合要求的相片回执单进行现场申请。)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提供监护关系凭证(出生证或直接载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纸质)(原件1份),并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纸质)(原件1份)。在申请表上填写监护人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
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纸质)(原件1份)。2019年1月1日后在京完成《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并提交过监护关系凭证的,再次在京申办上述三类证件,可免予提交监护关系凭证。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现役军人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护照申领有两种办理方式:
1: 网上预申请+现场办理
可以登录北京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预申请。预申请完成后须在“申请结果查询”中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的自行选择受理日期和场所,并按照提示内容在窗口受理时向工作人员提供网上预约号码和申请材料。网上预约号码受理当日有效。
网上预约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初审仍未通过且有异议的申请人,本人可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办证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现场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结果,不通过的须回户籍地办理。
2:直接去现场办理。
京籍人员可以直接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办证材料到出入境证件办理机构进行现场办理,无需预申请。非京籍人员则须先进行网上预申请后再进行现场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
外地户口在北京办理护照的所需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变更过信息的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
(2)合法稳定就业、就读证明
就业: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 6 个月及以上的证明:《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就读:就读院校出具的《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以及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若为配偶、或未满16周岁子女领取,则需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如《出生证》、《结婚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证明
注:60 岁以上外地老人办理《护照》,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即可
温馨提示:为节省您的时间,请登录“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办理预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