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户口和档案

我2010年6月份大学本科毕业,想知道关于户口和档案的几个问题!
班主任说毕业了学校会发4样东西给你,1.学位证2.毕业证3.户口4.报到证..我想知道,
一.报到证是有什么作用的?
二.班主任说户口打回原籍,那我应该去原户口所在地办理什么手续?
三.我还没找到工作,没有单位可以接受档案。那我档案放哪?
四.如果将来去深圳工作,那档案是随身带吗?

额,我给你解释简单明了一点把。
1、报到证是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遗留,时至今日,除了考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进入国企有有用外,主要还是证明你参加工作的的地点和时间用的,记得跟档案放在一起就好了。
2、如果你的户口在学校,那么你既不签三方协议,也不与人才交流中心签委托代管协议的话,那么你的档案与户口直接转回你的原籍,不需要你办理任何手续;
3、没有单位可以接收档案,你又想在学校所在城市找工作的话,请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委托代管协议,将档案托管在那个地方,同时户口也可以挂靠在你托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派出所;
4、去深圳的工作,不需要随身携带档案,待你在深圳找到合适的工作,你再办理调动手续,将报到证改派(同时迁移人事档案)到深圳所在单位(若单位有管理权)或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单位无管理权)。当然深圳户口比较难进,除非你考上深圳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不是的话,户口转回原籍。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找到理想工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6-05
1毕业
2落户
3留着
4是的
第2个回答  2010-06-05
楼主,我补充上面的吧,你要看迁移证是否过期,否则你只有回你学校当地的派出所补办迁移证,而且只能补办一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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