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组、解散是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五条 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六条 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
处分原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实施党纪处分的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地认定错误性质,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条例的规定,恰当地给犯错误的党员和党组织以纪律处分。
1、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和党组织,必须依照《条例》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对违犯党纪行为的处理必须经党委或者纪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3、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违犯了党的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都必须依照《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4、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处理违犯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要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