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取保候审期间正常上班工资待遇

整个取保候审期间有15个月,期间单位要求来上班,一直正常工作,直到判决出来, 单位只发了基本工资的75%,现在判决是免除处罚,那15个月可以要求得到正常的工资待遇吗,有什么根据可以跟单位要求,谢谢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的,在此期间停发原工资,并按以下办法计发生活费: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的75%计发生活费。你们单位的做法是正确的。
原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 [1995]309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劳动者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据此,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单位可以中止双方的劳动合同。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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