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喝酒的人有脑出血历史,两天后死亡,一起喝酒的有什么责任,过了两天了,他本人平时又喜欢喝酒

如题所述

酒后路上遭事故身亡酒友赔偿3.1万元

2014年2月10日,许某邀请颜某一同去章某家吃饭,到章某家后,3人一起喝了两斤白酒,酒后颜某驾摩托车回家,途中不幸撞上路边电线杆,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颜某家属以许某、章某对颜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负有过错责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许某、章某辩称,造成颜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二被告本人没有过错,且对颜某酒后驾车进行了劝阻,故二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颜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己是驾驶摩托车参加聚餐,对饮酒及酒后驾车存在的潜在危险应当预见,但其没有克制自身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其自身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某邀请颜某等人聚餐饮酒属于社会交往层面的行为,该行为并没有过错。我国法律没有对酒后驾车酒友是否有义务劝阻进行明文规定,许某、章某也没有对颜某酒后驾车予以提醒、劝阻的约定,二被告没有过错,但考虑到颜某死亡给其家庭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巨大精神痛苦,根据该案实际情况,出于基本的社会公平正义和衡量双方利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说法

同饮导致损害后果酒友 如何担责 ?

喝酒能烘托气氛,能急速拉近双方的距离,所以有相当一部分人十分崇尚这样的“酒桌文化”。但随着因喝酒引发人命、家属诉酒友赔偿案件的越来越多。那么,因喝酒导致损害后果的,酒友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此案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在喝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则上责任自负。因为究竟有多少酒量只有自己才知道,根据心情、状态、环境的不同,一个人的酒量也会发生变化,别人是无法判断的。当自己无法把握或判断失误的时候,后果应当由自己承担。基于此,对于因喝酒产生的损害后果,其本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当然,以下四种情况属于酒友应担责的四种例外情形:一是强迫性劝酒。在酒桌上经常会出现这样的话:“你今儿一定得喝,不喝就甭想走!”作为酒友,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故意灌酒、刺激对方、不喝就不依不饶或对方已经喝醉仍劝其喝酒等,只要主观上存在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酒友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在因喝酒引发对方疾病的发作,导致死亡或其他损害后果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酒友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如果酒友不知道,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对方诱发疾病,此时酒友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如果法院判决酒友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的话,也是合理的。

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如果未

将醉酒者安全送达的情形下其发生死亡,酒友是否要承担责任呢?对此,则需要有证据证明饮酒者当时的神志状况,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家中无人),此时若出现意外,酒友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四是酒后驾车未加以劝阻。虽然法律上并没有对酒后驾车酒友是否有义务进行劝阻进行明文规定,但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酒友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在已尽到劝阻义务,而对方不听劝阻的情况下,酒友是可以免责的。同样,在明知对方喝多了,语无伦次、神志不清的情况下,酒友应该劝阻其不要喝酒,而且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以至于出现意外,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其他情况下,酒友是没有劝阻义务的。追答

这是我在网上找到的案例,供参考,如果酒友已经尽到劝阻义务,是不要担责任的,如果没有,那么就难说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19
你是问法律责任还是其他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