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将至,员工辞职,厂长不批,并说‘不要工资,直接走人’遇到这样的事件,到劳

如题所述

  1、员工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辞职申请,或者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时间到期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如果单位不结清工资,那么员工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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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16
赶紧收集证据,以后和你老板谈的时候记得录音,并且把你上班的记录拍下来,比如考勤,打卡记录,工作记录,有了这些,如果还不批就找劳动局就好办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04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申诉。
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到一月期满,员工可以辞职离厂,厂方不批是违反劳动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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