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我儿子和几个朋友在玩时和另外几人发生冲突被打成轻伤害。他们作了赔偿以后,事搁不久又把我儿子拘留了;拘留通知书没有办案人签名也没有在24小时内传到我家。这样他们合法吗,请问我儿子可能被判多久/,谢谢
我儿子被对方打成轻伤害 也会被判刑吗?

您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是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从刑事拘留开始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通常需要5-6个月左右的时间,特殊重大案件可能出现延期的情况,时间会更长。可能长达一年多。

根据法律规定和我的辩护经验,你儿子的情况属于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轻伤,法定刑在三年以下。
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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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01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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