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国家医保目录调整会对老百姓产生哪些影响?

如题所述

此次国家医保目录调整会对老百姓产生的影响有药价大幅下降、医保经济性提升、支持新药申报。

一、药价大幅下降

国家医保局表示,本次目录调整工作,共有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119种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为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以最受关注的抗癌药为例,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了抗癌药专项准入谈判,最终17种药品谈判成功纳入目录,并于2020年底协议到期;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幅为14.95%,个别一线抗癌药降幅超过60%。

“经测算,14种抗癌药降价,预计2021年可为癌症患者节省30多亿元。本次调整新增了17种抗癌药,包括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谈判成功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非常广泛。

二、医保经济性提升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2020年10月份到12月份,在企业申报基础上,国家医保局建立了评审药品数据库。历经专家评审阶段到谈判阶段,对拟谈判药品开展测算。期间,邀请企业进行逐一面对面沟通,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组织谈判专家紧锣密鼓开展工作。

“简单说,就是在谈判规则下,引导药企给出可以接受的最低价。”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龚波说,绝不能因为个人同情而忽略了为参保人员争取最大让利的谈判职责,绝不在谈判中“点到为止”。

“我们基金测算组尽可能在测算过程中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全面考虑,拓宽测算的广度和深度,客观地评估评价谈判药品的真实价值,同时兼顾基金的承受能力给出合理的谈判价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让绝大多数患者能够享受到谈判药品的成果。”北京市医保中心主任、国家医保DRG付费技术指导组组长郑杰表示。

其实,此次药品谈判设定申报条件时就已未雨绸缪:一是要更好满足临床需求,二是更好与新药审批工作衔接,实现药品审批与医保评审“无缝衔接”,体现鼓励新药创制的导向,三是照顾临床用药延续性。

即使是在原目录内的药品,也要不断提升经济性。这次谈判的一个特点,是首次尝试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降价谈判。评审专家按照程序遴选了价格或费用偏高、基金占用较多的14种独家药品进行降价谈判,14种药品均谈判成功并保留在目录内,平均降价43.46%。熊先军说:“我国每年都开展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将成为常态,在‘性价比’上拓展医疗保障的广度和深度。”

三、支持新药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为更好满足患者对新上市药品的需求,此次医保目录调整将2020年8月17日前上市的药品均纳入调整范围,有16种2020年新上市的药品被纳入目录。

企业界人士表示,此次谈判,释放出支持新药、以患者需求为中心的鲜明导向,在确保患者用上降价药的同时,也在保障患者及时用上新药上作出了努力,进一步鼓励了企业开展新药物研发的信心。

扩展资料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入96种:

日前,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在本次调整中,119种药品被调入,29种药品被调出,最终目录有药品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新版目录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此次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力度空前,且首次尝试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降价谈判。共有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为历史最多的一次。新调入的药品含独家药品96种,非独家药品23种,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专家表示,新入围药品在降价幅度和临床效果上实现了“较高性价比”。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新版医保药品目录3月1日启用:新入96种 含17种抗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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