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

如题所述

卫生许可证办理途径如下:
1、办卫生许可证,要到经营者所在的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按照我国食品法的规定进行食品生产的经营者必须要取得卫生许可证,经营者取得了卫生许可证,才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具体规定,一般由各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来具体规定。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准备九种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卫生管理制度,
6、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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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24

法律分析: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后)。

2、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应按照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先办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按审核批准的内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申办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再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4、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5、决定: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6、送达: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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