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描述最多只能评到肢体三级。
以下是评残标准:
二级肢体残疾:
1、
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2、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3、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级肢体残疾:
1、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
3、双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损。
四级肢体残疾:
1、单小腿截肢或缺损。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 70度;
脊椎侧凸大于 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 5厘米。
5、单侧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