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如题所述

1. 本条例旨在规范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2. 第二条明确了导游人员的定义,即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3. 第三条规定了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并明确了可以参加考试的条件和考试合格后的证书颁发。
4. 第四条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的必须取得导游证,并对取得导游证的程序进行了说明。
5. 第五条规定了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
6. 第六条规定了颁发导游证的时间限制和不予颁发的情形。
7. 第七条规定了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并实行等级考核制度。
8. 第八条规定了导游证的佩戴和有效期限,以及换发导游证的程序。
9. 第九条规定了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10. 第十条规定了导游人员的尊严和人身安全应受到尊重和保护。
11. 第十一条规定了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应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12. 第十二条规定了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13. 第十三条规定了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活动,并遇紧急情况时的处理方式。
14. 第十四条规定了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的安全说明和警示义务。
15. 第十五条规定了导游人员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索要小费。
16. 第十六条规定了导游人员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17. 第十七条规定了旅游者对导游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
18. 第十八条规定了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法律责任。
19. 第十九条规定了导游人员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