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审计局单位职能

如题所述

茶陵县审计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 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工作方针和法规,独立行使对全县行政、公益、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计监督。

2. 担任政府的财务顾问,对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上报给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

3. 专门负责对政府各部门和财政拨款单位的财政、财务状况及其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审查。

4. 审查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的预算执行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5. 对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资产、负债、收益以及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6. 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确保其合规性。

7. 对国有和集体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保障金融体系稳健。

8. 对国家建设项目,包括国有企业和集体单位的项目,进行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

9. 对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捐赠基金等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公正。

10. 对接受国际援助和贷款项目的执行单位进行财务审计,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11. 对各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指导和监督。

12. 对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合法监督和管理,维护审计行业的专业标准。

13. 在县委、县政府的委托下,对党政和国有企业领导的经济责任进行任期审计,报告审计结果。

14. 承接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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