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将银行卡借给他人违反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管理的规定。其次,如果您使用该卡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您应承担
连带责任。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请银行卡时,应当向发卡行提供
公安部门指定的有效
身份证,并在通过开证行审核后为其开立注册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能由发卡行批准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或出借。
2.当客户申请银行卡时,他与两家银行都建立了合同关系。本合同关系不可转让。因此,如果客户未经银行同意转让银行卡,则意味着他转让了其合同权利和义务,这既是违约,也是无效行为。
3.根据《
刑法》、《银行法》和
《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持卡人不知情,持卡人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资料:
为了更好地保护您银行卡账户的安全,请注意以下事项:
1.不得将身份证或银行卡出租、出借或出售给他人;请妥善保管您的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重要信息;建议将银行卡、密码和身份证分开保管。
2.密码设置应该不容易猜测。不要使用生日、电话号码等明显与自己有关的信息或简单的号码排列作为密码;密码是安全使用信用卡的重要保证。请记住这一点;不要向任何人(包括银行职员和警察)透露密码。输入密码时,注意用手和身体遮挡。
3.刷卡时,不要让卡离开视线,注意
收银员刷卡次数,避免误刷和过度刷卡造成损失;对于出纳退回的卡,确认是否为自己的卡;在交易单据上签字前,请仔细核对卡片金额等交易信息;不得随意丢弃带有个人信息的书面材料或刷卡文件。
4.为了及时掌握账户资金变动信息,建议开通余额变动短信提醒服务;如果您对任何交易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本行查询确认;如果发生任何非个人交易、卡丢失或被盗,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户服务电话报告损失。
5.警惕电信欺诈。当收到可疑手机信息或未知电话时,请小心确认。除银行客户服务电话外,请勿拨打贴在自助设备周围的任何联系电话。不要随意把钱转给别人。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银行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