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优先权并非单独存在的一类权利,而仅是对某些权利的法律效力的加强,其性质仍未完全脱离其所强化的权利本身的性质。
例如:假如同一房产上同时存在质押权跟质押权,那么哪种权利会有优先受偿权?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在同一财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抵押的,留置权优先受偿。这里针对的只是动产,因为不动产不能用于留置。
《担保法解释》规定,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