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茫茫人海中能够相遇、相识、便是极大的缘分了。
相识的两个人能够走到一起,一定至少有一方曾经为了两个人的关系而做出过努力,走到一起的这两个人曾经也有过幸福的经历,哪怕是现在双方因为一些原因已经分手,两个人不再拥有对方,却还拥有在一起时的回忆。
可是到了现在,他拥有的是新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以及新的生活;而你拥有是对他的回忆,是你大脑残留的对于他的印象,一段记忆而已。
但是我能理解你的感受:那种又爱又恨,不甘心又舍不得的复杂情绪,那种能够让你心里不是滋味,晚上想起他都可能让你失眠的痛苦。
你要知道的事,遗忘一个人是需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尤其是你曾经为之付出过像是怀孕打胎这样代价的那个人,那可是在你身上留下过难以抹去痕迹的人,正因为这个特殊性,或者说正因为你为他付出过那么大的代价,你现在才对他难以舍弃,以至于你们在分手且他已经拥有了女朋友的前提下你还是想着和他重归于好的可能性。
曹操曾和你有过同样的困扰:鸡肋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矣。
有一位智者曾说过:那些抛弃过我们的,终将为我们所抛弃。翻译过来就是,生活要向前看,才能过的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