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属于行政单位,法官的级别是套用了行政级别,各级法院的院长在行政级别上相当于同级政府的副职级别,省高级法院院长相当于副省级。
严格讲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不属于行政单位,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不属于公务员系列.所以国家并没有明文规定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的行政级别问题.但由于我国国情,法官过去的级别是套用了行政级别,比方说,各级法院的院长在行政级别上相当于同级政府的副职级别。最高法院院长相当于副总理级,省高级法院院长相当于副省级,如此等等。
民庭庭长差不多就是厅局级
省高级法院是副部级单位,院长为副省级领导。副院长为正厅级领导。
其下设的刑事庭长为副厅级待遇。审判长从正厅到副厅都有。
审判员行政级别就多了,处级,科级 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