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家请了一个农村女人当住家保姆, 照顾一名痴呆老人, 一直没什么问题。年初出差两个月, 把家事都交代了。我回来没多久, 保姆突然辞职,后来发现,两个月当中保姆代收老人的现金约二万四千元, 包括老人工作单位的退休金和一笔大额的医药费报销(老人原工作单位财务科有这个保姆签名领取巨额医药费报销的证据,保姆本身也承认)。期间合理的支出约四千元, 也就是说保姆贪污两万元。
后来我查到了保姆新的住家工地址, 她手机还能打通, 我成功约了这个保姆出来见了一面. 保姆承认代收了二万四千元, 但声称花在老人身上, 这里几千元, 那里几千元, 声称没有记帐, 反正是花了。但我很清楚, 这个支出远远超出合理程度,而且无法说明花费在那里,她就是在赖皮, 也没有任何收据和凭证。
我的问题是,如果去法院民事起诉她,
1. 虽然有她身分证号码, 农村地址和现在工作地址, 但她的职业是保姆, 换工作很方便, 收法院传票之后一走了事, 就什么也追不到, 是不是?
2. 就算保姆去上庭, 我花时间精力打赢官司, 她到时才走人, 找不到人追不了钱, 是不是?
3. 就算她一直呆在现在雇主家, 法院出了判决去强制执行, 她说没钱, 也耐她不何, 是不是?
4,如果我报公安局或者刑事自诉, 刑事公诉或者刑事自诉成功把握有多少?我有这个保姆的确切的银行账号,假设二万多元仍在她账户内,能否开庭之前要求法院冻结她的账户?
补充其他情况:一,老人由于痴呆,老人本身无法出庭作证。二,这个保姆前后工作了三年,之前从来没有出现两个月之内需要花费二万元的情况。三,保姆贪污的两万元,相当于她20个月在我家工作时的薪水。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