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如题所述

因为家暴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离婚。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家暴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离婚,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法院受理了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和好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案件按原告撒诉处理。调解离婚的,法院依据当事人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应当准予离婚。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家暴离婚所需材料
1.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
2.身份证
3.户口本
4.结婚证
5.居住证明
6.家庭暴力证据
7.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
8.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等材料
三、家庭暴力如何举证认定
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2.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3.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四、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五、家暴离婚可以拿到赔偿吗
因为遭遇家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施暴方给与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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