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租房具备什么条件申请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在武汉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条件?如何申请?下文为你详细介绍。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1、本市住房困难家庭(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3500元),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2)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2、新就业职工(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3500元);(2)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申请方法:1、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首先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经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2、新就业职工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向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哪些人可以申请武汉公租房呢?武汉市将在2014年下半年启动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改革。并轨后,公租房将保障4类人群:一是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即低保户;二是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全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的家庭;三是人均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四是人均收入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但低于公租房准入上限标准的家庭。这四个层次的标准根据前一年的统计数据确定,每年动态管理。并轨后,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先交租金后补贴,根据每个家庭的应保障面积和保障档次发放补贴。补贴的房屋租金标准按照三环周边区域市场租金价格来确定,最低收入家庭按应保障面积的90%补贴;低收入家庭按保障面积的70%补贴;中低收入家庭补贴30%;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予补贴。

法律客观: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二)申请人须具有稳定工作,即与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固定劳动(聘用)合同,或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退休人员),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三)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住房标准;(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符合本条第1、2、3项条件且达到28周岁的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可作为单身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二)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三)上年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均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四)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所在城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五)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租住公房,直系亲属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住房资助能力即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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