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冠肺炎病例密接者轨迹河北新型肺炎病例

如题所述


》》2021年12月19日,三河市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经核实,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目前在我市居住,已对其采取管控措施,初次新冠核酸检测阴性。为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26日,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复阳病例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11日,开发区接到北京市疾控中心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王某和次密切接触者陈某,二人部分行程涉及我区。为寻找王某和陈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在我区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11日,三河发布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曾在北京东直门医院就诊的公告:
》》2021年11月11日,三河关于新冠病例密切接触者赵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具体行动轨迹如下:
》》2021年11月11日,固安县接到北京市疾控中心协查函,通报协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田某某经询问及技侦核查,田某某于11月10日返回固安,具体行动轨迹如下:
》》2021年11月4日,三河市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经核实,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马某某目前在我市居住。为寻找马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2日,三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社区报备信息,告知新冠病例的密接熊某某现在我市,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已将此人转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初次新冠核酸检测阴性,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2日,三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告知新冠病例的密接赵某某现在我市,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已将此人转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初次新冠核酸检测阴性,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近日,香河发布晋州市小樵镇浩汇商贸有限公司出现聚集性疫情,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向广大居民发出紧急提醒:
》》2021年11月3日,文安县接到疫情协查函,告知裕华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郭某的密切接触者耿某某在我县的行程。经我县疾控中心调查核实,此人的行程轨迹:
》》2021年11月2日,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朱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2日,三河市发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闫某某11月1日在我市集中隔离管控,初次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为寻找闫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1日,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复阳病例纪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卢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30日,三河市发布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于2021年10月31日到达三河市,目前已经闭环转运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为寻找李某某在我市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30日,三河市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告知新冠病例密切接触者石某某曾在我市活动,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9日,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北京市昌平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鲁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宋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8日,三河市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经核实,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武某某目前在我市居住。为寻找武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6日,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北京市昌平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邓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6日,三河疾控中心中心接到大厂回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告知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部分行程涉及我市,经市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6日,大厂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疾控中心转发的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现居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刘某目前未在我县域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4日,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北京市昌平区新冠肺炎确诊北京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果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4日,我中心接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告知昌平区新冠病例张某某的密接牛某某现在我市,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9月2日发布进入当地政策
1.在中高风险地区滞留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冀。
2.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的低风险地区滞留或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待返人员,凭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冀,返冀后需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3.在疫情发生地级市城内其他无中高风险地区的滞留待返的人员,凭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冀,返冀后跟踪健康监测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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