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管理法规

如题所述

车辆租赁管理法规

第一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市汽车租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行业总规模和企业经营规模

(二)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三) 有不少于租货车辆总价值3%的流动资金

(四)停车场地的泊位数不少于租赁车辆数的30%

(五)有保障网络化经营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六) 车辆安全、车辆技术岗位上应当有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鼓励现有汽车租赁企业按照自愿原则通过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

第二条 租赁车辆应符合下列要

(一)车辆技术状况等级为一级

(二) 行驶和运营的牌证齐全有效

(三) 按国家规定办理保险

(四) 符合本市规定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五) 属于客运车辆的,应当安装防盗设备.

第三条 申请经营汽车租赁的应当持相关材料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区管理机构和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 申请。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准予经营的应当颁发经营许可证件,对投入运营的车辆颁发租赁车辆证件。申请者持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经营

第四条 汽车租赁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车辆用途、使用期限、租货赏用及付货方式、车辆交接、担保方式、车辆维护和维修责任、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汽车租赁经营者对承租者负有告知义务,告知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技术状况、车辆保险的投保情况、救援服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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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30

车辆租赁管理法规

第一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市汽车租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行业总规模和企业经营规模

(二)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三) 有不少于租货车辆总价值3%的流动资金

(四)停车场地的泊位数不少于租赁车辆数的30%

(五)有保障网络化经营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六) 车辆安全、车辆技术岗位上应当有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鼓励现有汽车租赁企业按照自愿原则通过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

第二条 租赁车辆应符合下列要

(一)车辆技术状况等级为一级

(二) 行驶和运营的牌证齐全有效

(三) 按国家规定办理保险

(四) 符合本市规定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五) 属于客运车辆的,应当安装防盗设备.

第三条 申请经营汽车租赁的应当持相关材料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区管理机构和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 申请。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准予经营的应当颁发经营许可证件,对投入运营的车辆颁发租赁车辆证件。申请者持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经营

第四条 汽车租赁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车辆用途、使用期限、租货赏用及付货方式、车辆交接、担保方式、车辆维护和维修责任、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汽车租赁经营者对承租者负有告知义务,告知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技术状况、车辆保险的投保情况、救援服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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