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总督和首相的区别是 总督是英国君主在新西兰的代表 首相是新西兰政府首脑。
按照现行的新西兰和英国法律,新西兰和英国共有一个君主,而这个君主常驻在英国。
因此,新西兰总督在一般情况下行使着国家元首的职务。
作为君主的全权代表,总督在法理上拥有很大的权利。宪法赋予他国家的最高行政权。
他也是三军统帅,可以制定和取消法令,并且有权任命和罢免议会议员,各部部长和总理。
但是,按照英国的西敏制传统惯例,总督不干涉行政,并按照总理的建议行使权力。
同样,法理上总督由总理提名,而由君主任命。早期的联邦总督任命时,新西兰政府、君主和英国政府会进行三方面的沟通,最终人选更多地反映君主的个人选择和英国政府的意见。
初期的历任总督大多是英国贵族,而且最初的总督都自认为不但是新西兰的代理元首,也是帝国政府和作为帝国领土自治政府的新西兰政府之间的联络官,对新西兰政府传达帝国政府的意见。
新西兰总理(英语:Prime Minister of New Zealand)是新西兰政府首脑,由新西兰议会中的多数党,或联合政府中最大党派的党魁所担任,前任总理为比尔·英格利希(Bill English),现任总理是杰辛达·阿德恩(Jacinda Ardern)。